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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租车前必看守则

发布日期:2014-03-13 15:31:30 来源:原创 【关闭】

世事不能尽如人意,旅游出行,难免会出现消费者对旅游质量不能满意的情况。可能只有个别消费者本身对这个质量不满,也有可能是因为旅行社确实存在质量问题,但是不管如何,消费者都有权就质量问题向消保委12315或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投诉。但是在投诉前需要注意几个问题,111太原租车网为您介绍:
1、投诉者应是旅游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或者合法代理人;
  2、投诉内容和赔偿要求应符合投诉审理范围;
  3、投诉者应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,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根据;
  4、投诉者办理投诉登记手续时,应提供旅游合同、团款收据、旅游行程及相关投诉材料;
  5、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的期限为60天,失效期限以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,超过时效的请求,则不予受理。

投诉审理范围适用保证金赔偿条件的:
一是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;
二是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;
三是由于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损失的。

太原租车提醒大家对于可能存在的质量纠纷问题,消费者在出行前应当对这方面知识进行了解,以便在出现问题时,能适时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